汕尾彩福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首饰电镀加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汕尾彩福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首饰电镀加工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汕尾彩福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海丰县梅陇镇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电镀区)第2栋5层01号厂房;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524.56平方米,主要针对戒指、耳环、项链以及吊坠等首饰进行电镀加工处理,其中戒指700万件、耳环2500万件、项链500万件以及吊坠3500万件。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尾彩福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海丰县梅陇镇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电镀区)第2栋5层01号厂房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15813216699
电子邮箱:25724717@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广州市达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建设单位通过发电子档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征求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第(二)。
附件1:公众意见表
汕尾彩福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2日
附件1: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13.9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