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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物料转运、取样辅助工作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2025-09-12   地区:北京 【我要打印】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物料转运、取样辅助工作业务外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物料转运、取样辅助工作业务外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404c-fw-gkzb-25-1998

内部编号:zkx20250803a064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物料转运、取样辅助工作业务外包。

2.3 招标项目概况:根据现场工作实际情况,物料转运、取样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原料集装箱掏箱、原料取样制样、原料入库及废物整备及由开展上述工作时所衍生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物料转运、取样辅助工作业务外包,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2.5 服务地点:甘肃矿区。

2.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满足合同条款及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放射性物品转运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如首页、总金额页、甲乙双方签章页等)或其他证明材料(如协议单、订单、验收单据、结算发票等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否则无效。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

b)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c)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投标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标委员会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5)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承诺实际委派人员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技术任务书中4.2资质及人员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

a)已经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或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罚清单的或受到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内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受到公司暂停处罚的供应商,在暂停期间不得参与本项目。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3.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标段1: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物料转运、取样辅助工作业务外包),完成招标文件付费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附件部分请上传可编辑的 word版投标文件及excel可编辑版的分项报价表。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0月9日9时30分

5.3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仅限归档使用)投标人须打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含电子签章及平台生成页码的)胶装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三份(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a(2)),最晚于开标次日邮寄出,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项目联系人袁昕怡(010-88525043)收或项目负责人李郁(010-68388761)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

联系人:马工

电话:132096186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售卖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8529059

项目负责人:李郁

电话:010-68388761

项目联系人:袁昕怡

电话:010-88525043

传真:010-88529153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招标文件及评标结果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并同时将异议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质疑邮箱并电话通知(010-68388761或010-88529059)代理机构,邮箱地址:zytszbb@zonkex.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8.4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9.2 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辅助进行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会议室。

9.3在招标人/采购人线上发起供应商准入评价申请后,“成交/中标候选人”需按本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其他资料”附表资料清单所示提供相应资料(电子版),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无条件配合我司完成线上准入评价所需工作。(如因成交/中标候选人不配合或资料提供不完整造成供应商准入评价不合格的,后果由成交/中标候选人自行承担)。

10 中核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联系方式(全电子流程项目)

平台服务电话:400-021-0123

08:30-17:00(工作日)

平台服务邮箱:kf@cnncecp.com

08:30-17:00(工作日)

非工作时间紧急问题联系方式:

qq:3004157280

招标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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