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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5-09-15   地区:甘肃 【我要打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情况,现将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瓜州县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晋储(瓜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8975.63万元

(5)施工工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025年9月-2027年9月。

(6)建设地点:本项目制氢站位于柳沟煤化工产业园化工产业组团3区,风光储区域(光伏电站、风电场、储能电站、10kv汇集站)位于柳沟煤化工产业园南侧外空地,制氢站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96°25′6.21″,n:40°41′34.52″;光伏电站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96°23′54.17″,n:40°41′54.74″;风力发电机组地理位置坐标e:96°23′55.68″,n:40°41′47.41″。

(9)产品规模:氢气408.44t/a(457.38万nm3/a)。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电解制氢外排气体主要为o2和水汽,均为非污染型废气,无需配套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并排放柳沟煤化工产业园污水管道,最终排入柳沟煤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运营期地下水污染源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并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合理的回用和治理,以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收集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在做好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等源头防污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厂区内各单元进行了分区防渗处理。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工艺设计中选用低噪音的设备;②厂区布置合理,使噪声较大的车间远离厂界。③对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加装消声器、隔音等措施,必要时采取地下或半地下安装,以降低车间内噪声向环境辐射;④对于噪音较高的设备,应建筑专门的隔音间,安装隔音门窗。⑤加强厂区、厂界绿化,利用建筑物及绿化来阻隔噪声的传播。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旧光伏电池板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场区内堆存;纯水机耗材更换由纯水机设备厂家负责进行,更换的耗材由设备厂家回收,不在厂内贮存;氢气干燥纯化系统耗材更换工作由设备厂家负责进行,更换下的废耗材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置,厂内不储存。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存放于制氢站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后严格按照固废属性进行分类暂存,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固体废物按照相关出入库记录,完善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相关要求,处置过程基本做到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影响因素的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结果均符合所执行的有关环境标准,满足所处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通过采取有效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控制矿区开采和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使各类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

因此,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项目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期限及其它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mj6mnl2ljj8urh_hruuzq 提取码: sy58,查阅有效期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具体形式:建设单位将在公示贴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项目所在地,通过现场问卷调查征求工作对项目的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晋储(瓜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渊泉镇县府大道64号管委会办公楼(财政局西侧)二层201

联系人:吴康

联系方式:15110430130

七、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酒泉成蹊环保管家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玥

电子邮箱:603620877@qq.com

通讯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宝泉西路12号

邮编:7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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