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御璟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丰城客运站加油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网上全本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公开信息指南(试行)》的规定,现将《新丰县御璟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丰城客运站加油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2019年4月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关销售分公司取得《新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关销售分公司新丰汽车客运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的意见》(新环审〔2019〕16号)。
“新丰汽车客运加油站”的产权属于新丰县御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由于原经营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关销售分公司)的承租期限已经到期,新丰县御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回收该加油站并委托全资子公司“新丰县御璟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加油站名称改为“丰城客运站加油站”,2023年5月23日,新丰县御璟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0233macn33a328001q),以下简称“原项目”。
原项目主要进行汽油、柴油销售,不进行任何加工,加油站设有3个储油罐,2个50m3埋地汽油罐,1个50m3埋地柴油罐,共销售汽油2085吨/年,柴油2865吨/年。
为适应市场需要,新丰县御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丰城客运站加油站”进行拆除重建,拆除重建后“丰城客运站加油站”共有4个储罐,分别为3个40m3埋地卧式汽油罐,1个40m3埋地卧式柴油罐,预计年销售汽油4340吨/年,柴油2000吨/年。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网上留言、到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丰县御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丰城大道东107号
联系人:郑总
联系电话:13827944313
附件1:(已压缩)新丰县御璟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丰城客运站加油站改建项目(公示稿)_扫描版.pdf3.2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