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岳阳市南湖新区洞庭湖(南湖)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1)水面漂浮垃圾清理工程:对水面滋生的水葫芦和少量漂浮垃圾进行打捞清理,总计打捞清理漂浮垃圾量为0.456万t。(2)污染底泥清理工程:对畔湖湾及周边湖域底部污染底泥进行清淤处置,总计清淤量为12.094万m3。(3)生态护岸工程:对畔湖湾片区周边湖面岸线护坡进行生态护岸建设总计建设生态护岸长度12.41km。(4)人工湿地修复工程:利用畔湖湾片区现有湖域,采取封控围育和人工恢复措施修复人工湿地,共计修复人工湿地面积0.46km2。(5)生态步道工程:在畔湖湾片区湖域周边建设生态步道,打造周边居民休闲胜地。共计建设生态步道总长度为3.942km。(6)生态隔离带工程:为减少周边人为活动干扰,恢复片区生态质量,在河道两侧建设生态隔离带。建设陆域生态缓冲带面积282000m2;建设河道水体浮岛净化带4200m2。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1、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ux3bfsrzhn5hylsm_xbcg?pwd=89in,提取码:89in。2、获取纸质报告的方式及途径:湖南鑫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873011508。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本项目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hbj.liling.gov.cn/c11326/20190909/i932354.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或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