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完成河南恒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环保型聚氨酯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河南恒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环保型聚氨酯胶项目选,位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河南恒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不新增占地,总投资3500万元,年产4.5万吨环保型聚氨酯胶,其中聚氨酯胶黏剂产品a组分年产2万吨,聚氨酯胶黏剂产品b组分年产2.5万吨。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项目已经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2409-410455-04-05-521235。
2、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河南恒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薛经理15516041717
电子邮箱:260941112@qq.com
3、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途径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与建设单位联系获取查阅方式。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jja_ycc7n5v-s1qcq8zsa?pwd=7phy 提取码: 7phy。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场地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内的受本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征求意见主要事项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可通过填报公众意见表进行反馈,请打开以下链接进行下载查阅,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jja_ycc7n5v-s1qcq8zsa?pwd=7phy 提取码: 7phy。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