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瀚蓝(大连)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污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瀚蓝(大连)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污泥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位置: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大魏家街道连丰村600-1号
本项目基本情况:技改项目依托现有工程1台650t/d 生活垃圾焚烧炉及其配套设备,在优先满足区域生活垃圾处理需求的前提下,利用焚烧炉的富余能力掺烧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
技改后焚烧厂仍保持处理量650t/d 不变,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的量最大为入炉规模的20%,即合计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最大为130t/d。
本项目无施工期,在现有工程厂区内进行技改,不新增用地,无新增设备、无新增构建筑物。
现有工程情况:瀚蓝(大连)生态环保有限公司配置1台650t/d机械炉排炉,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650吨,达产年平均发电量1.13×108kwh/a。
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废气:①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氨水)+半干法(ca(oh)2溶液)+干法(ca(oh)2干粉)+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处理后由1根80m烟囱排放;②恶臭:经引风机抽入焚烧炉焚烧;③储仓粉尘:经各储仓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废水:①主厂房地面冲洗废水、栈桥冲洗废水、垃圾卸料区及车辆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收集后输送至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大魏家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锅炉排污水、化学水制备浓水及反冲洗水等回用;③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大魏家污水处理厂。
噪声: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①炉渣日产日清,运输至主管局指定炉渣处置单位综合利用;②污水站污泥送至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③飞灰螯合稳定化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后,送至主管局指定飞灰处置单位处理;④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处置。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瀚蓝(大连)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3842806641 邮箱:mafei@grandblue.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大连慧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工作程序和内容: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标准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材料,对建设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治理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最终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参与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好的“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看法或意见。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征求意见稿)编制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