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伽师县西克尔库勒镇西克尔(29)村产业配套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伽师县西克尔库勒镇西克尔(29)村产业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伽师县西克尔库勒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伽师县西克尔库勒镇西克尔(29)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2025年11月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盖公章。
联系人:张剑锋
联系电话:15739481631
附件1:伽师县西克尔库勒镇西克尔(29)村产业配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6.3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