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狮岭镇义山村优质育种项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狮岭镇义山村优质育种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市森和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钟总,934312301@qq.com;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义山村新赤公路西土名为“庙仔迳水库、庙仔迳、过坳”;
生产规模:项目主要从事种猪养殖,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存栏猪只46198头(其中基础母猪3700头,公猪60头,断乳仔猪4985头、保育仔猪12065头,育成猪25388头),年出栏年优质二元种猪约24000头、肉猪约18000头、仔猪约30000头。
评价单位:广州壹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22号3栋16单元101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工,765542228@qq.com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养殖废水(猪尿、猪舍冲洗废水以及车辆清洗废水)。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猪舍、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室产生的恶臭、备用发电机燃烧尾气、沼气燃烧废气及食堂烹饪产生的油烟废气。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源强约在70~90db(a)。
4、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猪粪、沼气池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病死猪、废弃胎盘、废脱硫剂、医疗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经场区内污水管渠收集后汇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自建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物灌溉值要求和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珠三角标准值两者中的较严值后全部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2、废气治理措施
猪舍采用合理设计通风系统,猪粪日产日清,同时采用“优化饲料+科学饲养+喷洒除臭剂+绿化吸收”措施;
发电机燃料燃烧尾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浓度较低,经风机引至相应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加盖密闭,周边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废气无组织排放;
无害化处理室周边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废气无组织排放;
沼气经脱硫后,采用火炬燃烧的方式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火炬源15m排放;
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对生产车间合理布置,并对机械进行了减振、隔声等工程措施。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猪粪、污水处理站沼渣和污泥外售相关单位资源化利用;病死猪、废弃胎盘经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外售;废脱硫剂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再生,废脱硫剂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经场区内污水管渠收集后汇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自建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物灌溉值要求和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珠三角标准值两者中的较严值后全部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间不开采地下水,不向地下水环境排放有害有毒物质,无大型地下建筑,项目地下水存在污染的情况主要是化粪池等管网设施的破裂导致污水的下渗,通过分区防治、采取防渗措施,项目对地下水产生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各类废气均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经厂区内植物绿化吸收后厂界nh3、h2s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油烟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猪群叫声以及风机、水泵、污水处理站相关设备产生的噪声。在切实落实各项隔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妥善处置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猪粪、污水处理站沼渣和污泥外售相关单位资源化利用;病死猪、废弃胎盘经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外售;废脱硫剂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再生,废脱硫剂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置。固体废物采用上述处理措施后,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物质尚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次生环境问题的处置工作。项目通过设置围堰、采取防渗措施等,可有效降低物料泄漏环境风险对环境的影响,尽量避免发生泄漏事故时对附近水体、大气环境造成威胁,其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及公众意见表及可从以下链接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icx2uhmvvnfo0sdr4idha 提取码:oyt5),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广州市森和畜牧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