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吉林壹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林壹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杜鹃路888号a栋1层西侧
建设单位:吉林壹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吉林壹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pdf580.1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