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验收公示>>正文

广东恒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10-08   地区:广东 【我要打印】

广东恒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广东恒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广东恒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组织专家评审后自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投诉电话:12369

基本信息

开工建设日期:2025年2月15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3月29日-2026年3月28日

竣工验收日期:2025年2月25日

项目名称:广东恒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中山市黄圃镇创佳路18号之一

建设单位:广东恒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恒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创佳路18号之一广东恒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创佳路18号之一(地理坐标为n22°45′42.814″,e113°20′57.048″)。本项目10924.07m2,建筑面积为41253.54m2。本项目设计年产无氧铜水箱150万套、壁挂炉热交换器10万套、不锈钢水箱2万套和燃气热水器燃烧器8万套;实际年产无氧铜水箱150万套、壁挂炉热交换器10万套、不锈钢水箱2万套和燃气热水器燃烧器8万套。本项目设计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占总投资8%;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0.002%。项目共设员工为130人,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班,每班工作8小时(8:00-12:00;14:00-18:00)

项目变动内容:

①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将功率为5万大卡/h,加热温度180℃燃天然气的烤漆炉变更为宽1米二,长9米,加热总功率25千瓦,加热温度180℃的电烤漆炉,产品数量不发生变化,天然气使用量减少,不新增产能和产污,该变动无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污染物排放量减少,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厂区内生产区域略有调整,将1#厂房四楼的壁挂炉生产区(包括浸漆、烤漆工序)调整至原五楼的预留车间,并取消燃烧器组装区;将气焊区、碰焊区调整至四楼,厂区内的布局调整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未新增敏感点,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③将1台浸漆设备(浸漆槽尺寸为 1.8m×1.5m×1.2m,容积3.24m3)变更为2台浸漆设备(2台浸漆槽尺寸均为半径0.7m×高0.6m的圆柱槽,容积0.92m3),2台浸漆设备的容积为1.84m3,实际浸漆设备容积小于环评浸漆槽容积,该变动不会导致原辅料的增加,不新增产排污,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环保档案资料齐全。

(一)废气处理设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钎焊、浸漆、烤漆工序废气。

①钎焊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和集气罩收集的气焊和燃烧废气一起经一条52m高排气筒(fq-011297)高空排放;

②浸漆、烤漆工序废气经设备废气排口直连+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条52m排气筒(fq-011298)高空排放。

③无组织废气:打砂工序废气管道收集后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碰焊工序、氨分解过程、磨床湿式加工、钎焊、气焊和天然气燃烧工序、浸漆烤漆工序未收集完全的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处理设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用水。

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黄圃镇大雁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到桂州水道。水压测试废水及除油清洗废水收集后交由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三)噪声处理设施

①合理安排生产,严格控制工作时间;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减振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

③合理布局噪声源,将噪声源尽量安排在厂房中部可以有效的增加距离消减;

④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

⑤禁止在夜间进行原辅材料装卸、运输或其他产生高噪声的运营活动。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清洗干净的除油剂包装桶(除油剂使用清水清洗,清洗废水回用于除油工序)、固态原材料包装物(金刚砂、阀门)、打砂工序布袋收集的粉尘和沉降的粉尘、废布袋、废金刚砂、边角料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桶(水性铝粉有机硅耐热漆)、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物、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物、含切削液金属碎屑、废槽液、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含油废抹布手套交由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已编制《广东恒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建设单位编制的《广东恒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废气

该项目钎焊、气焊及燃烧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 2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较严者限值要求;(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 2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浸漆、烤漆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厂界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锡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废气(臭气浓度、氨)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均为达标排放。

(三)废水

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黄圃镇大雁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到桂州水道。生活污水(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排放浓度均满足广东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四)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均为达标排放。(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批复要求,本项目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为0.0537t/a,符合环评批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008t/a的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0.044t/a,符合环评批复氮氧化物排放量≤0.047t/a的要求。

(六)公众意见调查

根据环评及环评批复文件,项目无需公共意见调查。

(七)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无。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广东恒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广东恒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附件1:(验收监测报告表)广东恒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025.07.17.pdf11.8 mb, 下载次数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