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金陵科技学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金陵科技学院非政府采购项目(学校内控采购),金陵科技学院学校分散采购限额以下项目审计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jjc-2025zb0941
1.2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学校分散采购限额以下项目审计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4万元
1.5最高限价:14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1.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金陵科技学院学校分散采购限额以下采购项目的审计服务,审计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8个二级单位,必要时可追溯至其他年度和单位。项目约190个,金额约75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具体以项目实施进度为准。
1.8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专门采购项目:是。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10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学校内控采购)
1.11经费类别:业务费
1.12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或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接受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非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分所)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且总公司(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分所)参与本项目,总公司(总所)参与磋商的,不能再授权分支机构(分所)参与磋商。(提供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复印件)
2.4 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方式:线上获取:①供应商获取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如有)上传审核):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咨询电话:025-58835827-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3.3平台服务费:100元/包 ,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图书馆楼东北角一楼开标室。
4.3响应文件份数:统一胶装,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始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图书馆楼东北角一楼开标室。
5.3评审方式:现场评审
特别提醒:校外人员(含访客)进校条件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流程发送至报名邮箱,各供应商按照流程申报即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信用承诺函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函而未提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3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可自行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4公告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jszbtb.com/ /)、金陵科技学院招标办网站(one.jit.edu.cn/cgzb/cgxx.htm)。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陵科技学院
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025-86188796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方式:曹雪025-58066836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雪
电话: 025-58066836、025-58835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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