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本单位现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人民路加油站改扩建项目》全本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人民路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项目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人民路加油站
建设地点: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28号
项目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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