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灵宝市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a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及室外收集管网epc项目监理,资金来源为财政及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河南省灵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y/lb-1013
2、项目名称:灵宝市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a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及室外收集管网epc项目监理
3、项目概况:在灵宝市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a区)项目范围内,新建一座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日处理3200吨专业电镀废水集中处理站;新建室外污水收集管网约11000米,专用电镀废水收集。提供本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4、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5、招标控制价:29.5万。
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7、监理期限:本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为本单位员工且已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或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为准】(若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供应商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2、文件领取地点: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河滨西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滨海花苑1号楼);
3、文件金额: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文件获取方式: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套,到文件领取地点现场领取。
五、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20】4号)第6条的规定,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承诺函。供应商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详见磋商文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4日08时30分整;
2.磋商地点: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河滨西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滨海花苑1号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省灵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8-3091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新飞大道98号8层811
联系人:建先生
电话:1503988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