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利翔塑业有限公司寻乌县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利翔塑业有限公司寻乌县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江西利翔塑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文峰乡石排循环经济产业园15栋;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用地面积约2952.9m2。主要建设厂房及其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形成年产5760吨编织袋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利翔塑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文峰乡石排循环经济产业园15栋
联系人:张艳辉
联系电话:1340707222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江西鼎峰筑力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配套文件也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江西利翔塑业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