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罗甸县所也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罗甸县所也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罗甸县水务工程建设站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龙坪镇、边阳镇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1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208577956
附件1:02 罗甸县所也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2.0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1-罗甸县所也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1.6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