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河碌曲县西仓加格段至贡去乎段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的要求,现将《洮河碌曲县西仓加格段至贡去乎段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洮河碌曲县西仓加格段至贡去乎段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
工程总治理河长15.6km,新建固滨笼重力式堤防9.86km(其中左岸4.78km,右岸5.08km),河道平整方量1.31万m³。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工程级别为5级,本工程为v等小(2)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碌曲县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
通讯地址:碌曲县政府统办楼二楼
联系人: 乔工
电话:1779414444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陇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红星巷64号第17层1702室
联系人:陆工 电话:1869307876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公众对本次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填写与本次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意见的,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以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碌曲县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
2025年10月13日
作者(lmhj,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0-13 17:27
附件1:第一次公示-碌曲西仓加格段综合治理.docx18.1 k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