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古龙地区哈探1h区块扶余油层开发先导试验产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钻油井5口,均为水平井,形成丛式平台1座,独立井2口,5口油井均进行基建,配套建设供配电、道路等辅助工程,预计建成产能1.98×104t/a。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0459-4698255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
邮箱:1366643090@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大庆正峰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靖工
联系方式:13149590773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火炬新街38号新兴产业孵化器1号楼
邮箱:13149590773@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