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企业利用原有锅炉房进行建设。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国有林场分别于2005年和2013年建设并投产2台2t/h燃煤锅炉,为林场办公区和职工住宅区供热。为响应《哈尔滨市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5年)中“到2025年年底,行政区域内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要求,故本工程拆除原有2台2t/h燃煤锅炉,在原有的两个锅炉房(锅炉房1经纬度为:e129 度 15 分 9.835秒,n 46 度 35 分 28.838 秒;锅炉房2经纬度为:e 129 度 15 分 12.211秒, n46 度 35 分 9.819 秒)拟新建1台3t/h和1台2.5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职工住宅区和办公区供暖,同时新建锅炉配套的辅助设施,本次利用原有供热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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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改于2025-10-16 09:48
附件1: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国有林场更换锅炉项目(10-15).doc28.6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