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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武汉青山零星印刷及设计服务采购公告公开

2025-10-20   地区:湖北 【我要打印】

按照武烟纪要〔2024〕58号,武烟纪要〔2025〕19号,武烟纪要〔2025〕51号,武烟纪要〔2025〕49号文件,拟对2025武汉青山零星印刷及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qs202522801

项目名称:2025武汉青山零星印刷及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最高限价:4.8336万元

采购需求: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2025武汉青山零星印刷及设计服务,不定期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

(4)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谈判前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谈判前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投标人近三年内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查询页截图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9)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具有行贿行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1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对谈判供应商进行关联关系查询,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可能会被拒绝;

(1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

(13)本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

(14)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

2.其他资格要求: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受邀供应商在谈判文件领取时限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单位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一套,通过现场领取方式获取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5年11月3日9时30分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业二路6号 青山烟草5楼会议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1份。

2.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青山营销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业二路6号

2.项目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青山营销部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7-86873368

3.采购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青山营销部财务管理办公室(与企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8686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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