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花都湖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花都湖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广东省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所处水域是广州市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南北最大宽度3.43km,东西最大宽度5.45km,总面积为240.6hm2,其中湿地面积为169.3hm2,湿地率为70.3%,本项目通过河湖滨带水生态修复、水生动植物修复、小微水体生态修复渠等水生态修复工程,削减花都湖流域入湖生活源、农业面源等污染物,改善花都湖水质并稳定达到ⅲ类,提升花都湖流域水生态系统健康水平,水生植物、水生动物多样性提高20%,全面推进花都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
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
联系人:袁婉华
联系电话:1345021414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州国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国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3824435909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