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远安营销部车辆维修服务(2026-2028年)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远安营销部车辆维修服务(2026-2028年)
2、招标方式:询价(公开)
3、最高投标限价:7.5万元/三年
4、服务期限:三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5、招标内容: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远安营销部车辆维修服务(2026-2028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纸质件。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6、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月26日,上午 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双休不休息)。
2.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远安营销部(鸣凤大道37号)1号楼204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远安营销部(鸣凤大道37号)2楼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远安营销部(鸣凤大道37号)2楼评标室
七、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远安营销部
地址: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远安营销部(鸣凤大道37号)
联系人:彭倩
联系方式:13986787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