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因此本单位现将《博野县宇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颗粒4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单位:博野县宇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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