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茂名博贺湾新城启动区b104a0116-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土地使用权人:茂名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滨海新区分中心;
调查单位:广东南粤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茂名博贺湾新城启动区b104a0116-01地块位于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白蕉东边园村以东;博贺湾大道以南;保利大都会1期以西。地块中心坐标为111.266422°e,21.499243°n;
地块调查面积:32124.95m2;
地块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调查缘由:地块拟流转、出让或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通过前期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晰:
①2013年之前:地块内均为池塘组成;主要用于周边村民养殖四大家鱼与虾类使用,养殖规模较小,均未达到规模化养殖;在此期间均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此期间地块为电城镇白蕉村村委会集体所有。
②2013年-2018年:地块于2013年被茂名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滨海新区分中心收储,收储后地块利用未发生明显改变,主要还是作为鱼塘养殖四大家鱼与虾类;2016年地块北侧因博贺湾大道修建路基施工,部分路基回填土回填至地块内东北部区域;2028年地块西侧因建设博贺湾大桥与博贺湾大道连接道路部分路基回填土回填至地块内西部区域。根据调查了解,此期间回填至地块内的回填土主要来源于附近东阁岭采土场,该采土场周边不存在工业生产利用,也不存在固废危废回填及处置的情形,因此地块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
③2018-至今:2018年逐步在地块北侧回填平整区域修建施工临时仓库,用于暂时存在苗圃种植工具、路灯灯杆、土工格栅等;施工临时仓库往南区域2021年建成了施工临时项目部,使用至2022年后拆除形成空地,此利用期间地块内不存在工业产品制造情况,未发现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储及使用的情形,也未发现存在工业固废及危废的填埋及处置的情形,因此此阶段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风险较低。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项目组于2025年9月使用 xrf/pid 快速检测仪器,按照系统布点法进行布设监测点位,在地块内按照50m×50m的布点采样密度,每个网格不少于1个快筛点位的原则,共布设14个快筛点位。快筛记录显示表层土的 as、cd、cu、pb、hg、ni、vocs 均较低。
三、调查结论与建议
根据本项目目前的初步调查结果及分析结论,本调查报告认为地块的土壤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采样调查,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以根据规划用途开发利用。
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再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