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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钦州港域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6号、17号泊位扩建工程项目(新增异辛醇、丙烯酸异辛酯、环氧丙烷装卸设施)(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5-10-30   地区:广西 【我要打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本项目已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公司拟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详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k2z9vqeuqj8l4kn0qb_ug?pwd=792c

提取码:792c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致电我公司联系查阅,联系电话为1345705312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我公司电子邮箱;

(2)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4)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孚宝(钦州)码头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果鹰大道2号

联系人:彭总

联系电话:0777-5659120

电子邮箱:winnie.wei@vopak.com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安吉万达b座24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457053125

电子信箱:356567344@qq.com

孚宝(钦州)码头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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