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检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山东恒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检测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山东恒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检测项目项目
选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玉清社区金马路1号欧龙科技园
建设内容:项目在原有检测能力上进行扩建,租赁现有已建成建筑,总建筑面积841.1平方米,拟新增食品安全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土壤养分检测仪等各类检测设备69台(套),项目建成后,针对本公司销售的土壤养分试剂、食品项目试剂、水质试剂新增5万批次/年的检测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恒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华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工 188653656311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18865365631@126.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山东恒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恒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