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hf202518301。
2.项目名称:2025年恩施州烟草公司鹤峰县营销部新闻宣传服务。
3.采购内容:新闻宣传服务。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万元。
6.服务期限:1年。
7.服务要求
(一)“融媒体”建设服务,在合作期间,协助甲方全年在乙方所属媒体平台及《湖北日报》《中国新闻网》《人民网》《湖北日报网》等媒体发布不低于80篇稿件,同时,在重大事件中加强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并为我单位危机公关提供支持与建议,全方位展示行业良好形象。
(二)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新闻策划服务。
(三)鹤峰境内上门采访、拍摄新闻视频,提供无人机拍摄服务。需要提供服务时,30分钟以内赶到指定地点。
8.招标人: 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鹤峰县营销部
9.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具有“新闻信息服务”相关资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两年的,可提供上一年度的)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在裁判文书网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材料,但以招标人(采购人)查询核对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近三年内履约信誉良好,在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内;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内。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材料,但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为准。
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自10月31日8:30起至10月31日17:30时止。
2.领取方式:供应商在文件领取时限内,可通过现场领取、传真及电子邮件、电邮等方式获取文件。
3.领取地点:恩施州鹤峰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8楼综合管理办公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0:00时整(08:30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5年11月6日10:00时整。
2.谈判地点:恩施州鹤峰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7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鹤峰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覃女士
联系电话:18372521370
电子邮箱:1274696592@qq.com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九峰大道9号。
采购监督部门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鹤峰县专卖局(营销部)安全规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718-5285706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九峰大道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