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恩施市水利局的委托,就2025年巴公溪河、蔡家河健康评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hgjeszb-2025-020
2.项目名称:2025年巴公溪河、蔡家河健康评估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00万元
5.最高限价:16.00万元
6.采购需求:根据《湖北省河湖健康评估导则》《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省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的补充通知》要求,对河流的水文水资源、物理结构、水质状况、水生生物状况、社会服务功能、管理状况等6个准则层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各准则层包含表特征(共性)指标(可快速判断河湖基本健康状况)和诊断性(个性)指标(深入分析可能对表征性指标产生影响的受损因子,开展诊断性指标评估,分析得出河流健康问题所在)2个指标层,并完成相应河湖健康档案,对巴公溪河、蔡家河进行河湖健康评估,编制河湖健康评估报告,评价报告应符合河道管理部门审批的要求,满足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20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上传《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上传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cn )等网站中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期内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鲜章)。
(3)供应商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12栋1单元302室)。
3.方式:(方式1)供应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加盖鲜章现场获取;(方式2)供应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资料一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文档传至邮箱:1320804483@qq.com(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在申请人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申请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申请人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12栋1单元3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12栋1单元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4.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联系电话:19102771557,联系地址: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12栋1单元302室。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市水利局
地址:恩施市人民路44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718-8262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12栋1单元302室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方式:1910277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