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三期)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 33561.70㎡(其中:本次建设用地面积 28635.07 ㎡,预留用地面积 4926.63㎡),总建筑面积 16000.97㎡,包括农产品加工基地、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农文旅产业融合交流中心、污水处理站扩容及其它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环评报告书公示:见附件1。
查阅纸质版报告书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报告编制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涉及到临夏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三期)建设项目周围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及有关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网页下载:
下载方式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网络链接方式获取并提交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网络公示、登报后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建设单位:临夏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215011755
附件1:公众意见表-古浪县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pdf188.5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临夏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三期)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pdf5.5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