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二十一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府(2017)102号)等:现将昆山旭发电子有限公司场地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昆山旭发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山高新区汉浦路900号
检测公司:苏州优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采样时间:2025.05.22/08.15/09.15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
附件1:土壤、地下水检测报告.pdf1.3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