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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5-11-13   地区:江苏 【我要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对“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涟水县巨石路以东,曙光路以西,广安路以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厂一期东侧,项目总处理规模10000m3/d,分两阶段建设。一阶段处理规模5000m3/d,30%中水回用,外排水量3500m3/d;二阶段建成后处理总规模10000m3/d,30%中水回用,外排水量7000m3/d,配套建设管网、人工湿地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淮安兴涟城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

联系电话:15896159855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92

电子邮箱:79061010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qf5j_bn6bkvqkgaaefunw 提取码: 111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对本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或建议。

淮安兴涟城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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