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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底电缆生产基地配套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5-11-14   地区:山东 【我要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底电缆生产基地配套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底电缆生产基地配套码头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皂埠村东侧海域

建设项目概况:新建海底电缆生产基地配套码头兼防波堤345m、港池疏浚及基础配套设施等,并对现有215m码头进行上部改造。

总投资约22766.88万元,施工期18个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cc9pzzo_5gufuv8yexfha?pwd=6l39

提取码: 6l39

纸质版查阅方式:可去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办公地址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建设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发送邮件、来电、来函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威海华重明乐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总

电话:13573713386

通讯地址: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皂埠八街-149-12号

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中海昶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工

电话:0532-68993677

电子邮箱:qdzhcyhj@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威海华重明乐贸易有限公司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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