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 利川分输压气站110千伏外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 利川分输压气站110千伏外电工程
项目概要: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 利川分输压气站110千伏外电工程位于湖北省利川市,线路分别为汪营变电站-利川分输压气站110kv线路和利老线t接至利川分输压气站110kv线路,属于新建项目。汪营-利川分输压气站110kv线路工程:起点坐标(东经108°43′18.97697″,北纬30°15′43.13389″),终点坐标(东经108°52′30.43807″,北纬30°14′16.14824″);利老线t接至利川分输压气站110kv线路:起点坐标(东经108°55′24.87285″,北纬30°16′24.45654″),终点坐标(东经108°52′32.48514″,北纬30°14′15.72338″)。项目法人单位为重庆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项目经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后进行建设。
项目投资:总投资5041.61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太湖东路11号3幢3a号
联系人:张化德
联系电话:16688151099
电子邮箱:/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355021459
电子信箱:20767840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重庆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太湖东路11号3幢3a号
联系人:张化德
联系电话:16688151099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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