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易县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保定易县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项目地址:河北省保定易县桥头乡匡山村村北
建设单位名称:保定易县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2×400t/d垃圾焚烧炉及配套设施,提升污泥掺烧比例,不新增占地。在不改变原有工艺及优先保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基础上,依托现有2x4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掺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鉴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泥和医疗废物(处理达标后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除外))。技改项目掺烧污泥由9t/d提升至70t/d,调整掺烧医疗废物15t/d,技改后总处理能力仍为800t/d,其中生活垃圾565t/d,掺烧污泥70t/d,一般工业固废150t/d,医疗废物(处理达标后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除外))15t/d。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zsgzf23cc8ppttex4qocw 提取码:bqr9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地址为河北省保定易县桥头乡匡山村村北保定易县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联系人:杨淼森,电话:15232929993,邮箱:1178613296@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有相关意见和看法。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后交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