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沿大别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鸡公山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沿大别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鸡公山段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明鸡项目部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1383715630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沿大别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鸡公山段项目验收报告.pdf4.2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意见.pdf671.9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