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直仑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直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直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霞光路 71 号(北纬 23°3′34.106″,东经 114°0′21.197″),占地面积为9500m2,建筑面积为13860m2,主要从事野营灯、加热咖啡垫及滤网的加工生产,年产野营灯 40 万个、加热咖啡垫 5 万个、滤网 300 万件。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25年09月28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审批文号:东环建〔2025〕2808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5年11月05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25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蔡林恒
联系电话:15073191830
电子邮箱:/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公示网站截图
3、污染防治设施的照片公开(照片需清楚拍到设施主体及排放口)
东莞市直仑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1:东莞市直仑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docx12.9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