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验收公示>>正文

银川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2025-11-27   地区:宁夏 【我要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银川市七子连湖示范片区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

(2)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南部片区,七子连湖及周边绿地范围内;

(3) 建设性质:新建;

(4)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包括水生植被修复工程、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水动力改善工程。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银川市水务局;

(2) 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3955157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1) 编制单位:中环科工(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2) 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汇融中心a座110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下载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填写对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银川市水务局

2025年11月27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