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宁蒗县永宁乡拖固洛砂石场普通建筑用灰岩矿转型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蒗县永宁乡拖固洛砂石场普通建筑用灰岩矿转型升级项目
地点:丽江市宁蒗县永宁乡八七村
建设单位:宁蒗县永宁乡拖固洛砂石场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开采区占地面积0.048km2,开采标高2810m至2710m,开采规模为30万t/a,工业场地内搭建4100m2厂房,厂房采用封闭式钢架棚,厂房平均高度为20m,厂房内布置生产设备及堆料区,堆料区占地面积为1800m2,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厂区道路、供配电、卫生间、消防设施、给排水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石粉砂6万t/a,公分石6万t/a,浇灌砂6万t/a,2号公分石6万t/a,机制砂6万t/a。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和工
联系电话:1821061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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