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我单位委托新疆环保集团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新型电解槽工业化应用示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新型电解槽工业化应用示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洋路与经四路交叉口沿福洋路以东的南侧,现有厂区预留空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2套电解设备;其中建设1个使用品闸管电源,可供3000nm“h或2000nm*/h新型电解槽测试的台位:1个使用igbt电源,可供2000nm/h方形电解槽和500nm/hpem制氢设备耦合测试的台位。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连接管道、自控系统、电气设备、气收集管道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令军
联系方式:13307799044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环保集团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兆文
电话:15160927335
电子邮箱:24029296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