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洛河一河两岸文旅项目一期洛河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不含采砂)康桥上游三百米-河洛大王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巩义洛河一河两岸文旅项目一期洛河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不含采砂)康桥上游三百米-河洛大王庙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巩义洛河一河两岸文旅项目一期洛河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不含采砂)康桥上游三百米-河洛大王庙
项目建设单位:争彩古国(河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巩义市伊洛河
建设内容:本次河道清淤疏浚范围为:巩义市洛河陇海铁路桥下游500米处至河洛大王庙段,全长约15.5km。主要任务是清淤疏浚河道。通过洛河河道清淤疏浚,有助于恢复河道的生态系统平衡,促进水生生物的多样性和数量;可使河道变得更加清澈美丽,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可激发新动能支撑当地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争彩古国(河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一中
联系电话:18603814911
通信地址:争彩古国(河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66857887
电子邮箱:kerenkeji@qq.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博体路1号郑州报业大厦b座16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争彩古国(河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巩义洛河“一河两岸”文旅项目第一次公示.docx13.9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