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第三高级中学的委托,就灵宝市第三高级中学喷塑高强度门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三高级中学喷塑高强度门工程
二、项目编号:gy-20230625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灵宝市第三高级中学喷塑高强度门工程,高二1-6层宿舍,共计202套,拆除旧门安装喷塑高强度门,高二教学楼旧西楼1-5层共计50套,拆除旧门安装喷塑高强度门,高一宿舍楼,1-6层共计96套,拆除旧门安装喷塑高强度门,高一宿舍楼一层16套窗拆除旧窗安装铝合金单玻窗,详见清单。
2、招标范围: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灵宝市第三高级中学;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资金:566322.38元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60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3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2、文件领取地点: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会议室(灵宝市河滨西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滨海花苑1号楼)
3、文件金额: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文件领取时需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以上所有证件要求文件领取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20】4号)第6条的规定,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详见磋商文件。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07月06日08时30分整;
2.磋商地点: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会议室(灵宝市河滨西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滨海花苑1号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第三高级中学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5839869188
采购代理机构: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宝市河滨西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滨海花苑1号楼
联系人:建先生
电话:1883980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