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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003号宗海历史遗留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公开(第二次公示)

2025-12-03   地区:辽宁 【我要打印】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003号宗海历史遗留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公开(第二次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003号宗海历史遗留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进一步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003号宗海历史遗留填海工程。

建设地点:长兴岛葫芦山湾南岸,西中岛作业区西部、2#排洪渠西侧。

建设内容和规模:填海面积10公顷左右(已历史填海形成)。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wllogoymjqfwtum4wvlqa

提取码: rqgc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见第五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76peug0uwcsja30foo4nq

提取码: 6qu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域

电话:85282711

邮箱:cxdghj@163.com

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一条,对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若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可以按照予以简化。因此,本项目第二次信息公开,公示期限减为5个工作日,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2025月12月3日—2025年12月10日。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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