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碳回收综合利用120万吨/年小苏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碳回收综合利用120万吨/年小苏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生产的环境保护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碳回收综合利用120万吨/年小苏打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西侧
建设规模:碳回收60万吨/年,小苏打120万吨/年。
建设内容:依托天然碱开发利用装置项目,属天然碱开发利用装置项目的下游产业项目,回收生产装置排放的二氧化碳,及生产过程中外排含碱母液,固碳生产小苏打产品,配套建设附属工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电子版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碳回收综合利用120万吨年小苏打项目公示稿.pdf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knn840igazjf8hwf1-mfg?pwd=74bd 提取码: 74bd
2、纸质版
建设单位: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
联系人:胡部长
电话:19147233680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博源化工小苏打项目环评公众意见表.doc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ojyy_vlu7bmvemvw4f7gg?pwd=gjcg 提取码: gjcg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至少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8日。
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