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4.16,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要求,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规划名称:哈密市榆树沟流域综合规划;
(2)规划适用范围:榆树沟发源于东天山喀尔里克山南坡,哈密盆地北部,西与故乡河毗邻,东与庙尔沟相接,整个河道位于哈密市境内,河流级别为市级河流。河流自东北向西南流,是一条典型的以冰雪消融和降水补给为主的河流,榆树沟主要支流有黑沟和喀拉乌台克沟。本次规划河道全长84.03km。
(3)规划任务:从合理利用流域水土资源,变水害为水利,改善生态环境出发,提出榆树沟流域综合治理开发的任务。本次流域治理开发的任务是以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主,按照总量控制要求,加强水资源的高效利用,解决流域用水量供需矛盾的问题;提高流域水资源调控能力,优化配置水资源,治理局部地下水超采,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完善非工程措施,提高流域综合管理能力。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密市水利局
联系人:高国文
联系电话:18097569775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邮箱:1160879462@qq.com
联系电话:1588693639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