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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天府殡仪馆及火化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12-05   地区:黑龙江 【我要打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塔河县天府殡仪馆及火化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塔河县天府殡仪馆及火化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塔河县殡仪馆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5日-2025年01月02日

公示期间: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邮箱:2797235202@qq.com

附件1:塔河县天府殡仪馆及火化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终).pdf6.4 mb, 下载次数1

附件2:验收意见-塔河县天府殡仪馆及火化厂建设项目.pdf216.1 kb,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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