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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达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5-12-06   地区:西藏 【我要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单位委托西藏升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拉萨市达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拉萨市达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拉萨市达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拉萨市达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地点:拉萨市达孜区虎峰大道以南,规划路以北;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3066.97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新建总建筑面积为4405.55m2;其中:1#综合楼建筑面积3426.68m2,2#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59.66m2,3#门卫室建筑面积74.33m2,地下室建筑面积644.88m2;以及各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以及总平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铺装、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51tamf1bdh4r-9ven-rxw,提取码:6f8i。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联系人:支宏斌,联系电话:17784586528)。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包括个人、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团体),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非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不在征求范围之内。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联系人:支宏斌,联系电话:17784586528,邮箱:1773778148@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注2: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拉萨市达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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