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广大的公众具有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为推进和规范钙塑中空板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储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向社会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双山十路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起点位于双山路与东环大道交叉口,终点位于双山路与羊角路交叉口西侧
项目概要:双山十路建设工程全长 686.07m,呈东西走向。工程起点位于双山路与东环大道交叉口,终点位于双山路与羊角路交叉口西侧双山路与羊角路交叉口西侧。本项目按城市主干道设计,双向六车道,红线宽36m,设计时速40km/h。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15 年。项目总投资9844.59万元,环保投资592.23万元。
项目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报批前公示)双山十路建设工程环境影星报告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xvq1ayzshjwz8uym5b6zg 提取码: k6nj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18038984510
通讯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3号大院
电子邮箱:1471145737@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面谈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和今后建设中采纳落实。公众意见表或有关意见、建议可提交至邮箱:1471145737@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