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微玖(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micro led屏体模组后道工艺开发与测试实验室扩建项目周边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微玖(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micro led屏体模组后道工艺开发与测试实验室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微玖(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东北区36栋101室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投资800万元,另租赁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东北区36栋101室,租赁建筑面积1185.68m2,开展micro led屏体模组后道工艺开发与测试,年进行micro led屏体模组后道工艺开发与测试2000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微玖(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东北区36栋101室
联系人:邱经理
联系邮箱:haibin.liu@vijo.cn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苏州世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3号君地商务广场10幢1703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2-67412356
邮箱:15565690509@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作者(156****6609,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2-1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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