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丰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生态酒庄循环产业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态酒庄循环产业一体化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裕丰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代码:2410-370403-89-02-619183
总投资: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万,占总投资的1%;
所属行业:c1512白酒制造;
建设地点:位于薛城区邹坞镇张岭村西南。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7°28′20.255″,北纬34°53′41.325″。
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0亩(约33333㎡),对原厂区生产线进行技改提升并扩建,其中28亩为拟新增建设用地,新建办公楼2576㎡,包装车间3240㎡,酿酒车间2745㎡,粮食处理区域576㎡,同时配套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项目计划配套智能生产线、全自动桶装灌装线、全自动瓶装灌装等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纯粮白酒5000吨的生产能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063412890
通讯地址:薛城区邹坞镇张岭村西南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环评已形成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征求意见稿在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征求意见稿报告获取链接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muejnmbm1adx1twscayda?pwd=xkin
提取码: xkin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参调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众,本项目涉及的最大评价范围为本项目边界向外5km的矩形范围。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进行意见表述。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山东裕丰酿酒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