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峰象标循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依据有关规定,对白云鄂博峰象标循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白云鄂博峰象标循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白云鄂博峰象标循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1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0万元,其他51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占地276亩,一期占地74亩其中二类固废填埋坑55亩。项目建成后,第一年形成年产80万吨固体废物再生制品的生产能,第二年形成年产150万吨固体废物再生制品的生产能,以后逐年逐步增长30%的年产固体废物再生制品的生产能。本项目是固废资源化利用综合项目,主要利用白云鄂博矿区排出的工业固废和城市建筑垃圾等结合先进的技术与设备,生产出人造土壤、矿物肥、新型建筑装配式材料等稳定的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白云鄂博峰象标循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平业
联系电话:15764943377
电子邮件:104305988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嘉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文
联系电话:15044705674
电子邮件:114174369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去建设单位公司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发布单位:白云鄂博峰象标循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产业园407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3日